浙江党史90年90事:“千村示范、万村整治”

发布日期:2012-10-11浏览次数:0

 浙江党史90年90事:“千村示范、万村整治”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

    2003年6月,省委、省政府召开全省“千村示范、万村整治”工作会议,提出用5年时间,从全省近4万个村庄中,选择1万个行政村进行全面整治,把其中1000个中心村建设成全面小康示范村。声势浩大的“千村示范、万村整治”工程由此推开。

    “千村示范、万村整治”工程,是省委、省政府着眼于尽快改变农村建设无规划、环境脏乱差、公共服务建设滞后等问题而做出的战略决策,并把它列为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。

    各地结合实际,创造了各具特色的村庄整治模式。嘉兴市在全市率先实行农村垃圾“户收、村集、镇运、县处理”的运行机制;衢州市从2005年开始,逐步推进垃圾收集的全覆盖,实行门前“三包”、集中收集、分类处理、化废为宝;湖州市“十路、十镇、十景区”的整治建设,打造出湖州农村崭新的形象……

    至2007年,全省累计完成示范村1181个,整治村1.03万余个,一大批传统村落改造成为文明和谐、生活舒适的农村新社区。

    2008年,省委、省政府决定实施新一轮“千村示范、万村整治”工程。目前,全省95%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实现集中收集处理;80%以上行政村开展生活污水治理;80%以上农户实现改厕;全省行政村村内主干道基本实现硬化。

    浙江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以“千村示范、万村整治”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初步达到了村容村貌洁净、人居环境优美、基础设施配套、公共服务完备的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