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预备党员入党材料管理制

发布日期:2012-09-11浏览次数:0

学生预备党员入党材料管理制度
    学生预备党员入党材料反映了学生预备党员的政治素质、思想觉悟和学习工作等情况,是教育和考察学生预备党员的重要依据,为了加强学生预备党员入党材料的管理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,结合永利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1、各学院学生预备党员入党材料由本学院党总支统一管理,并接受党委组织部统一指导和检查;
2、各学院党总支设专柜统一存放预备党员入党材料,并确定专人保管;
3、新发展学生党员材料经组织安排专人谈话、党总支审批、报党委组织部审查盖章后,及时归入预备党员材料专柜,更新中国共产党员基本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并进行登记(班号、姓名、入党时间等);
4、预备党员入党材料要按照《档案法》有关规定严格保管,不得遗失,造成遗失者要根据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;
5、预备党员中期考察需查阅材料或需借走材料时,须经学院党总支同意,借阅人必须签名,做好交接手续;
6、任何人不得涂改、撕毁、伪造材料,一经发现严肃查处;
7、预备党员经支部讨论转正、党总支审批后交党委组织部审查盖章。按期转正者,其材料移交党委组织部,并办理相关手续;延期转正者,其材料仍保存在学院党总支;
8、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由各学院党总支负责办理相关手续,进行材料转接。
9、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,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。